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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9-29 阅读次数: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把握《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实质要义,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浓厚氛围,9月27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结合学生党员身份特点和学习生活实践情况组织开展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

       全体党员通过观看视频、书记领学、小组讨论等方式,围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全面了解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征集与披露、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现场气氛热烈,党员同志们就如何强化信用意识、建设社会诚信文化等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学习活动结束后,支部要求研究生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利用团日活动、班级会议等渠道,组织全体研究生集中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在全院研究生群体中倡导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切实筑牢信用之基,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良好校园氛围,塑造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模范守信、带头守信”的良好形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将继续开展关于《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信用立法知识,增强研究生信用意识,让“知信、用信、守信”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诚信社会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沛东、骆芳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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