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5 阅读次数:

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与名称: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级学科代码与名称: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一、学科概况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门从整体上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学科。湖南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积淀深厚,20183月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面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3个学科方向招生。现有教授11人,副教授 14人,博士 2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硕士生导师30人。该学科 2016年获批湖南工商大学“十三五”重点学科,现拥有个省级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工商大学研究基地”、“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基地”、“湖南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湖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湖南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3个校级重点研究中心(研究院):湖南工商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工商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湖南工商大学智慧党建研究院;1个校级重点智库:湖南工商大学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研究与传播中心。学科围绕马克思列宁经济管理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自媒体传播理论与意识形态建设、和平文化建设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近5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0项,逐步形成了涵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项目群。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伦理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中央“两报一刊”15篇,CSSCI来源期刊5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和教材23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及教学奖励12项,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获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和领导批示30余项。

二、研究方向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FundamentalPrinciplesofMarxism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聚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及其现实问题研究;依托两个省级研究基地即湖南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平台、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工商大学研究基地;培养系统掌握哲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相交融的宽广学术视野,综合素质高、比较优势明显、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该学科方向培养的研究生能够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学与研究,在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从事党务、管理、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ResearchesonLocalizationofMarxisminChina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依托两个省级研究基地即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基地,两个校级研究中心即湖南工商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湖南工商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聚焦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建设基本问题、党的建设等方向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专业水平较高、理论素养深厚、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该学科方向培养的研究生能够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理论教学与研究,在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从事党务、管理、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IdeologicalandPoliticalEducation

思想政治教育聚焦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化软实力研究等方向;依托三个省级研究基地即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铸牢中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和校级重点智库即湖南工商大学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研究与传播中心;培养具有较深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熟悉中国传统文化的管理、教学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该学科方向培养的研究生能够从事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宣传等工作。

三、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热爱祖国、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熟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答重大问题,了解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学术规范、树立严谨学风,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写作能力,能够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本学科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二)基本要求

  1.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了解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历史经验和发展规律;了解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潮及流派;了解中国近现代历史和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道路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基本规律及所形成理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基本问题;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与科学方法。能够较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指导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硕士生根据所在学科方向,在基本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上可有所侧重。

  2.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

认真阅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比较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底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善于在学术讨论中得到启发和提高。

2)学术道德

坚持正确的理论立场,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恪守学术道德规范,遵纪守法。严禁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严禁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注释,杜绝一切学术不端问题的发生。

  3.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而丰富的第一手研究资料;养成学术思考的兴趣,掌握学术研究的科学方法。

2)科学研究能力

具有较好的揭示理论与实践之间、相关理论与本学科理论之间的联系,以及理论体系内部之间存在的矛盾,并善于将这些联系和矛盾转化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学术研究训练,注意提高自己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3)实践能力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仅要学好理论,还要运用好理论。

4)学术交流能力

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积极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并在学术交流中提高学术能力。

5)其他能力

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学科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标准学制为3年,实行 25年弹性管理。凡修满规学分、科研或应用成果突出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者,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因故不能按标准学制完成全部学业者,征得导师与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含休学时间)。最长学习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 31日。

五、培养方式

(一)导师培养与集体培养相结合。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制订培养计划,并在计划实施中起主导作用。学院协助导师实施培养计划,发挥集体指导作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

专业课程学习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性学习,着力夯实马克思主义学科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结合课程学习,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着力提高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

研究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阅读该领域经典著作,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训练敏锐的学术眼光,紧跟理论前沿,开拓学术视野,进行理论创新研究。同时,要注重培养理论运用于实践和从实践中总结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以及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科基础课、选修课、补修课等。公共学位课为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学位基础课和学科基础是必修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选修课是为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突出二级学科(方向)知识体系特色及素质能力的培养而设置的课程,主要包括专业选修课、素质选修课;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在第一学年修习2门补修课,补修课不计学分,凡有补修课程未修完或补修成绩未合格,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分要求

本学科硕士生修读总学分为38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 8学分,选修课 9学分,培养环节 5学分。选修课 9学分中,专业类选修课7学分;素质类选修课程总学分 2学分。具体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如表所示:

(三)免修免考

  1.免修条件

硕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达到《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免修公共外语课程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修免考条件者,可申请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

  2.免考申请

对于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所修的专业课程,由本人提供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和课程考试有关资料,由所在学院研究生分管负责人审核并认定对应培养方案内的相应课程,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登记成绩。

七、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包括入学教育、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术研讨与交流、学术报告、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和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内容。其中,学术研讨与交流、学术报告、社会实践、科研训练环节共计 5 学分。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修完指定学分。培养环节考核由导师和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学分认定如下:

(一)学术研讨与交流。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学术讲座及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学术会议, 研究生须听取6 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讲座,或撰文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 次及以上,或撰文参加省级学术会议 3 次及以上。根据研究生参与活动的情况与个人佐证材料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获 1 学分。

(二)学术报告。研究生在读期间,需主讲 1 次及以上具有学术创新的学术报告,或在各类学术研讨活动中做 3 次及以上主题报告。考核合格者获 1 学分。

(三)科研训练。文献阅读 1 学分,论文写作训练 1 学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前,应阅读本学科领域相关文献 60 (本)及以上,撰写提交 12000 字及以上的文献综述报告,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合格,可得文献阅读 1 学分;在读期间完成 1 篇规范的学术论文撰写,或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合格,可得论文写作训练 1 学分。

(四)社会实践。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含教学助理)、科研实践(含科研助理)、管理实践(含管理助理与助管辅导员)、专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暑期专业调研与三下乡、公益活动等)四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项活动。社会实 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 1 个月。考核合格者获 1 学分。

八、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和各必修环节,均须进行成绩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一)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必修课(公共学位课和学位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成绩要求 75 分及以上,选修课、补修课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培养环节成绩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由导师和学院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理论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学位论文撰写进度等方面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 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中期考核工作按《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阅读、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学术调研、论文撰写、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等环节。硕士研究生要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结合专业实践,通过文献信息检索阅读、调查与研究等,选择适当的课题,开展创新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学年。

(一)论文选题

阅读包含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 10 篇;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通过文献阅读、学术交流、导师指导等方式,确定论文题目,其选题应有重要理论意义或较大应用价值,并有明确的预期目标。

(二)论文开题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选题依据、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创新点及关键问题、技术路线、调研可行性分析等)、研究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开题答辩并提交开题报告,由包括导师在内的 专家组进行评议,写出评议意见。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补做一次,补做仍未通 过者可劝其降级。具体按《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三)论文中期检查

第四学期,学生必须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作论文进展报告,学位点应对照中期检查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考核和评审。对存在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具体按《湖南工 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执行。

(四)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从事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或能解决实际问题。论文要求系统完整,体现充分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文句简练、通顺、观点正确、图表清晰、数据可靠、撰写规 范、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而且必须是独立完成。为规范学术行为, 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杜绝剽窃、抄袭、复制、伪造、篡改等不端行为。根据学校规定,学位 论文答辩前要统一进行检测审查,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提交论文后,学位点 组织预审。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 位授予工作有关办法要求进行。

(五)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办法要求进行。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可按规定申请学位论 文答辩。组织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同时组织答辩。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准予毕业;达到学 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硕士学位,其中,申请学术硕士学位需满足下列创新成果条件之一:

(1)申请者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申请者署名第二 , 在中文 CSSCI/CSCD 和外文 SSCI/ SCI 刊物发表 ( 含录用 )1 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投稿学校规定的中文 / 外文 A 级及以上刊物通过评审进入返修或通过专家评审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论文( 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湖南工商大学。

(2)主持完成 1 项省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3)参加学校规定的 A 类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其中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 3,或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 2,或国家级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排名前 1。

(4)获得 1 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申请者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申请者排名第二, 且专利权人必须是湖南工商大学。

(5)出版 1 本学术专著 , 申请者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申请者排名第二。

(6对研究生完成的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应用性成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认定。

十一、其他事项

本培养方案自 2023 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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