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共同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复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四、复试基本条件
(一)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我院不接收破格复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院经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30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时间、要求待后续通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时间,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必须根据要求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编号,采用PDF或JPG格式,于3月27日16: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174638114@qq.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专业+资格审查材料”)。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总成绩为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150分)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问题》(详见我院2025年招生考试大纲)。实行闭卷考试,考生现场作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
3、外语能力测试(50分)
外语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等。
4、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两门课程(详见我院2025年招生考试大纲),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2、3两项测试环节由面试小组评委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独立进行评分,取小组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该环节的最终成绩。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174638114@qq.com,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
(二)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结果公示
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其他政策规定
1、我院仅招收全日制计划考生,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
2、学费收缴: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九、监督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录取现场巡考,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举报电话:0731-88688031
学院投诉受理电话:0731-88688315
湖南工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